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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5/04

(34)< (實例)租屋的問神()>

案主因為工作需要得在外地租間套房生活.

從網路上找到兩處套房出租資訊後,在家鄉大廟請求關聖帝君幫忙查看哪一處較適合?或者都不適合?

帝君"應杯"時提點案主:

A處房東沒問題,反而是室友人品有問題,因此不適合租住.

B處則適合租住安頓下來.

 

案主對於即將租住處的地區大廟並無參拜經驗,因此"加碼"請求帝君:

是否可以求帝君賜給平安符安放在套房內,但不是正式安神位後每日固定時間點香參拜? 

帝君慈悲給了聖杯,並提點過爐後帶回套房,安放桌面上即可.

於是案主便先求了一個平安符(信徒隨身佩帶的護身符,不是安家鎮宅的一大張符令).

 

後來考慮到傳說的"護身符"有效期(三個月),因此案主再度請求帝君賜給第二個平安符,

方便案主交替使用. 

帝君再度給了聖杯,並加碼提點:剛過爐的帶回套房,安放桌面上.舊的放皮夾內帶回家鄉找帝君過爐,

以"延續"平安符的效期.

(關於效期一事,帝君也透過擲筊過程提點:三個月.)

日後,就依此模式:舊的帶回過爐,新的安放套房桌面上(不必點香參拜).

(順便一提:租下整個樓層當住家,若要安置神位或是祖先牌位,最好事先尋求房東同意以免日後產生糾紛)

(若是只租一個房間生活,本案例案主的作法比較簡便,因為案主並非正式安置神位後每日定時點香參拜神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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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ruce Chang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