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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6/13 

<100為何要輪迴呢(二)>

    靈界眾生投胎到物質世界後,靈界意識與深層意識皆被肉體人意識包裹到底層而難以讀取,但是在遇到輪迴轉世中與自己有過恩怨情仇的對象時,莫名的恩怨情仇的情緒便會浮現.敏感一點的人甚至會隱約看到前世畫面,普通敏感度者,則會有莫名的感覺出現:覺得欠對方而想彌補對方或覺得對方欠自己而理所當然接受對方付出或莫名想對對方好彷彿需要對對方報恩或莫名討厭或害怕對方.當然也有不是前述這些感覺,而是覺得對方是可信任的人,是溫暖的靈魂.或是有智慧的靈魂,可以幫助自己智慧的開啟.

  神佛慈悲設立輪迴轉世的機制想幫助靈界時空的眾生,能藉此提升意識頻率或至少延緩意識的衰變,但可惜的是:人與人之間的輪迴互動常常演變成該償還的沒還夠(財物部分),有的則是討過頭了進而創造新的債務債權糾葛.或者該道歉或彌補沒做到或沒彌補夠,又或者報仇報過頭而引發新的恩怨.甚至越是輪迴再相見卻演變成彼此的平衡越難達成(傷害越來越深).因此大約經歷了人間的四百年時間,神佛便會出面主持公道,將未能平衡的恩怨情仇做出仲裁.

  該償還沒還夠的就下地獄去接受相當的懲罰,而被欠債沒能取回該有的債權者(受害人),則由神佛安排於新的一輪四百年輪迴過程中,得遇貴人相助而有較好的財運進而彌補被欠債權的額度.

  該道歉或彌補卻沒道歉或沒彌補夠的,也會下地獄去受罰.而該被道歉補償的受害者,則由神佛安排於新的一輪四百年輪迴過程中,得遇貴人而獲得相當的彌補.

  相反的討債討過頭的,報仇報過頭的也都由神佛仲裁作出判決.進而安排各自進入新的四百年的輪迴修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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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ruce Chang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